新的《重庆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拟在今年年内送审和出台。流动人口如未完善暂住登记,在求职、租房等方面都会遭遇限制,单位不得招录未登记办证的流动人口。(3月4日《重庆晨报》)
要求流动人口作登记,无论是从服务还是管理角度看,都是有相当必要性的。只是,规定单位不得招录未办证的流动人口,笔者实在感觉不出它合理在哪里。平等就业是公民的权利,不许未办证流动人口就业,是否侵犯了他们劳动的权利,构成了就业歧视呢?而且,要求单位不得招录未办证的流动人口,在实践中也很难操作。
将流动人口的暂住登记办证,与他们的就业权捆绑起来作要挟,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从“不得录用未办居住证者”的规定中,我们只能看到对流动人口的排斥。 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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