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伟 作
文/朱少华 安徽临泉县物价局市场整顿办公室是这个局设立的物价执法二级机构。但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直接对市场进行物价检查的机构,其工作人员工资的唯一来源竟是罚款。(本报今日A28版报道)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执法人员”为了取得更大经济效益,只有依靠罚款——— 多罚款就能多开工资,多罚款就能面子好看,甚至还能得到嘉奖。
这也许是个案,但却是现在执法乱象的一个缩影,现在不少执法单位虽然没有“工资全部依赖罚款”,但罚款和工资奖金挂钩,罚款是任务,罚款能提成等现象却比比皆是,法律条规本来应该严肃和纯洁的,但因这种带有功利性的执法将其生生亵渎了。当罚款成为执法人员“生产力”的时候,不仅使法律受损,滋生腐败现象,更损害了政府和执法单位的形象。罚款如果不从“生产力”中彻底清除,这些乱象永远无法杜绝。 [编辑: 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