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宿洗浴场所须实名登记

2008-04-23 06:1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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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2日讯(通讯员王建华 蔺诗伟 记者 任金梅) 为夜宿夜宿,对经营业主可予以行政拘留。针对本市尚存在私自开办“黑旅馆”的现象,公安机关加大了管理和整治力度,力求从根源上消除由于擅自经营旅馆在防火、防盗等方面存在的极大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危及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和事故。

    在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警方还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接待住宿的洗浴场所作为旅馆业进行管理,要求本市凡接待住宿的洗浴场所,必须对当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滞留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对于在此时间段,营业纳客擅自留宿人员的洗浴场所,公安机关将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行为进行处罚。

    据统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一周来,全市共检查旅馆4000家,取缔无证旅馆40家,行政拘留3人,治安罚款75家,抓获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4人,缴获仿真枪1支,缴获管制器具13把。4月16日,市南公安分局对位于济南路的龙门客栈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馆系无证经营的“黑店”,经审查,对违法经营的耿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记者探访

顾客不带证登记遇难题

    本市公安机关近日开始对接待住宿的洗浴场所进行严查,凌晨留宿者需要进行实名登记。4月22日晚,记者对市区部分洗浴中心进行探访发现,多数洗浴中心已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并且对顾客进行了实名登记,但部分顾客不带身份证往往让洗浴中心很难办。

    晚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辽阳西路的龙都皇冠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了实名登记的通知,并且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现在有不少客户选择在夜晚留宿。旁边的东方宝石洗浴中心情况也基本如此,工作人员称都会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实名登记。记者走访了南京路、敦化路、延吉路等路段的洗浴中心发现,多数洗浴中心都称接到了公安部门的通知,但个别洗浴中心称对此不知道。部分洗浴中心称曾碰到过不带身份证的顾客,让他们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总不能把顾客赶出去。 本报记者 刘建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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