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祥玺
3名年轻女子被购物广场的保安怀疑是小偷,后来更被剃成光头示众。被剃头的3名女子坚称无辜,而购物广场方则声称开业两月来已被偷价值10多万元的货物,并认定3名女子是“惯偷”。目前,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据派出所一位负责人介绍,“保安队长的行为可能较为过激”。
开业才两天,就被偷走了10万元的货物,无怪乎保安队长要大发雷霆,小偷的行径固然可恶,不过,细细想来却令人不寒而栗。三位女子仅仅是被怀疑偷了月饼,就被当场剃了秃头,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保安的胆子从何而来?假设有一天,在商场内被怀疑偷了东西的是我们当中的一位呢?当剃头的小刀在这三个“小偷”的头皮上划过的时候,我们每个人感到的是自己头皮上,剃头小刀逼近的寒气。
别说现在三位女子还是疑似小偷,警方尚未有定论,就是证据确凿,就可以遭受被剃光头这样侮辱人格的惩罚吗?可令我们寒心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蔑视法律、粗暴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到了派出所,仅仅只是一句“保安队长的行为可能较为过激”而已,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从网上的议论来看,还有不少人对保安队长的这种违法行为叫好,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妥。
这种个人情感和道德评判高于法律的传统由来很深,出于对小偷的憎恶,民间素有“小偷小摸,逮了活剥”这种残忍的俗语。因偷东西被拷打或剃头发的并不只这3位女士,近年来,在超市偷东西而被脱衣搜身或者严刑拷打逼供的事例屡见不鲜,而一些群众对这种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默许,更让类似的严重侵犯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一次次上演。
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不容侵犯,在如何处理小偷或者疑似小偷这种事情上,更需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严格依法办事精神的坚持。法制建设不仅是对守法公民的法制,也是对违法的小偷的法制,而公平贯穿始终,对小偷等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制公平和弱势群体的公平似乎更能彰显法制的精神和内核。
今天,当我们面对遭遇人格侵犯的小偷,对法制的呼唤更应越来越强,并让它最终成为社会的行事标准和价值准则,而这一天,都需要你我从现在就开始努力,只有这样,那用来剃头的锋利小刀,才不至于在某一天,无缘无故地落到你我的头皮上。 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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