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购房财政补贴 难解楼市“饥渴”

2008-09-08 08: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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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一舟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西安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据了解,西安市《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9月7日《华商报》)

    2008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终于止住了单极化疯狂上涨的脚步,只涨不跌的房市神话似乎要宣告终结。购房意愿和消费需求持续低迷,房产消费一路走低,房市空前萎缩萧条——— 如此种种,一时间,政府该救市论甚嚣尘上。少数银行已经采取了松动的政策,有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悄悄地酝酿甚至实施“救市”措施。显然,西安市政府推出的“购房补贴”,即可归为此列。

    房地产经济对整体国民经济影响甚大,这毋庸置疑。但房价连续上涨了近十年,楼市泡沫越来越大,这同样对国家宏观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房产市场不健康,房价畸高,炒房横行,民生不堪承受———如今政策调控刚见成效,房价刚刚从暴利向理性回归了一丁点,就出来救市,不知道这是在救房产商、救附着在房市之上的诸多利益集团,还是在救芸芸众生?这姑且不论。即便是救市具有“可行性”——— 采用如此“购房补贴”的形式,也极不妥当、非常悖谬。

    地方政府是公共财政的掌握者,拿所有纳税人的钱去补贴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这对没有购房意愿的大众来说显然不公平,会加剧社会性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此其一。退一步讲,如果说补贴9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者还算合理,因为这部分人多是普通百姓,但补贴90平米以上的购房者就非常荒唐,既然能买得起大房子肯定是富裕群体,用得着补贴吗?公共资金贴补了不需补贴的富人,这本身就是浪费,此其二。用公共财政补贴购买商品房的人,本身与公共财政公共性的本质属性相悖。这样巨量的公共财富,与其将之用于资助购买商品房的少数人群,倒不如把这笔钱投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多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惠及全社会,此其三。

    任何市场都一样,供求关系决定市场走向。投机总会有兑现的一天,不健康的价格高企终究会下降,这是谁都无法阻挡的经济规律。虚高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了百姓的购买力,如何能提高消费需求呢?而没有消费需求,任何救市举措都无济于事。

    对于我们的地方政府而言,当前最需要做的,是加强监管促进房价在理性回归之时不至于因过快、过急冲击国民经济,是提高群众的购买能力,是加大投入推进公共住房福利保障体系,让天下买不起房的寒士“有其屋”。这些问题不解决,发放“购房补贴”,滥用公共财政,也只是杯水车薪难解房市的“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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