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热价定为30.4元/平 低保家庭补助800元

2008-11-01 06: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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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就居民和代表意见较集中的五个方面作出解释

“140天”将会考虑稍加变通


    “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我们将听证会代表和市民的意见都收集后提交到市长办公会上。”发布会上,宋力局长就意见较集中的五个方面作出了解释:

    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24名代表中有21人对调整供热价格表示理解,但提出应充分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供热价格调整幅度不宜过大;大多市民也都认为调整到36元/平方米,36.4%的涨幅太高,无力承担。

    对此,政府主动承担了大部分供热成本上涨,将热价上涨幅度降为15.2%。

    二、代表和市民提出缩短供热期,以降低供热价格的建议。

    本市140天的供热期是由《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是市人大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不能随意修改,所以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后,供热期将不再作调整,但将会考虑稍加变通,做好弹性供热的准备。

    三、不少市民提出一冬80元的烤火费过低。

    针对这个问题,市物价局已建议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四、不少市民和与会代表提出尽快实施供热分户计量。

    此次价格制定中,专门规定了两部制热价,这使得分户计量用户在收费上有了依据。另外,物价部门已建议相关部门加快供热分户计量的推广工作。

    五、不少市民和代表咨询听证会36元/平方米的提价方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30867万元居民采暖供热成本,分别由企业、居民、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企业承担了6173.4万元,占20%;居民承担了19056万元,占61.7%;政府承担了5637.6万元,占18.3%。通过计算确定了3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居民采暖用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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