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学校须"公私分明" 改制中小学到三岔路口

2008-11-03 05: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分流路

被批“假民办”曲终人未散


    “改制学校刚刚红火,就遭到了有关人士对其‘假民办’的批判”,市教育局一位从1997年就接触改制学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部门最初的想法是利用社会资金将薄弱学校改制成热门学校,但在实际的改制过程中,想把弱校改制成名校太难了,家长认可的还是名校资源。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从志成开始,青岛市比较热门的改制学校,基本都改自优质学校,或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张,有的改制学校占用着公办教育资源,却收着高价的学费,被批评为“假民办”,引起一些家长的不满。

    从2004年开始,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要求规范“假民办”,因为“假民办”与2003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左,使得真正的民办教育举步维艰,极大地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规范改制学校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其实改制学校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钱的问题”,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表示,近两年,从全国到青岛市,对教育的投入都加大了力度,即使部分改制学校改回公办,不再收取高额学费,政府也完全可以保证学校的运行,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改制学校就成了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2006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青岛市开始给改制学校“刹车”,明确不再新批改制学校,同年,市教育局开始加强对改制中小学的调查研究,并出台政策措施加以规范。据了解,从1997年到2002年,青岛市共有28所中小学改制,其中小学7所,初中10所,普高9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此次对于改制学校的规范,针对的是初中和小学。

    从2006年开始,改制学校中,一批名校办的分校里原公办身份的教师,陆续撤回本校,学校逐步实现“四独立”,逐渐摘掉“假民办”的帽子,成为真正的民办学校。但是在公办学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改制学校,则动作比较小。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