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盗怀疑客户所为 放火报复把人烧成重伤

2008-12-11 05: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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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0日讯(通讯员徐玉森  徐勇 记者 刘鑫)现年32岁来自临沂的李某在胶南开了个门市部搞家电维修,10月份他上门给他人修电视机,没有想到将自己的手机丢失,因为怀疑遗忘在客户吕某家索要未果。事后他越想越生气,修电视机才挣40元,丢失一部手机400多元,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当天夜里,从自己租住屋里带上一矿泉水瓶汽油,一个打火机,一截木棍,悄悄来到吕某租房处,持木棍将窗玻璃打碎,将汽油泼入吕某卧室内并点燃,导致吕某家一人烧成轻伤,一人重伤,作案后,李某逃离现场。12月9日,李某因犯放火罪被胶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5.3万元。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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