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3户退出廉租房保障 四类家庭不再享补贴

2008-12-15 09: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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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4日讯(记者 林刚 实习生 何书俊) 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年轻的单身失业人员等都不能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记者14日从四方区获悉,在对全区3610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度审核的过程中,1143户居民因没达到申请廉租房标准而退出廉租房保障。

    记者从四方区获悉,根据年初的统计结果,四方区共有3610户居民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 ,为了确保廉租住房的保障政策能够真正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四方区对这些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了年度复核。

    据四方区廉租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申请廉租住房的规定,申请户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0平方米(含)以下、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申请时必须要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此次四方区对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了审核,其中2467户合格,1143户未达标,目前审核不合格的家庭已经被停发廉租住房补贴。

    据介绍,以前失业人员的收入都是由社区进行评估,此次年度复核根据新的政策统一了标准,凡是单身市民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其工资收入均按照每月760元进行核定。“这个政策实际上是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居民能够自食其力,不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帮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次年审,这部分人占到了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一半以上。”有关负责人说。

    “在这之前,一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虽说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可他们却住在自己父母名下几十平方米或者上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而且是免费住,许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此反应强烈。”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规定,像类似情况将不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无房户在申请廉租住房时必须提供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方的房产证明。

    另外,家庭当中的子女毕业或者家庭成员退休而使得人均月收入超过610元的此类家庭及筒子楼改造、“两改”工程而使得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家庭,也退出了廉租住房保障。

    据介绍,根据市里的政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已经由原先的每月每平方米14元提高至16元,并按1~2人户为30平方米、3人户为40平方米、4人以上户为50平方米调整保障的面积标准。以三口之家无房户为例,如果按照之前的标准,每人保障住房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该无房户每月可领取补贴504元,而在标准调整后则可领取640元,增加了136元。

    另外,今年四方区已经开始在开平路建设1800套保障性住房,今后2~3年的时间,四方区还将通过“建、购、改”并举的方式建设1550套廉租房,解决全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 [编辑: 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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