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李珍) 市民刘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在市南区一家专业妇产医院生下了一个男孩,却在刚出生不久就被查出患了脑瘫。由于产前检查时医院出具的证明都是正常的,而孩子出生后却出现了异常,刘先生认为是医院在接生和治疗中没有处理好导致的,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近日,市中院终审判决医院承担责任,赔偿3万元医疗费和交通费。
2007年初,刘先生的儿子呱呱坠地,在初为父母的喜悦之后,儿子却被查出患了脑瘫。“我妻子一直是在这家医院做产前检查,每次都说很正常,为什么一生出来就有问题了?”刘先生坚持认为,医院在接生的过程中没有处理好。刘先生随后带着儿子到儿童医院等处治疗,医疗费和交通费等花费了3万多元。“儿子出生时左脸上就有一块紫红的痕迹,医院接生时就没处理好,他们没有检查就让孩子去泳疗,又加重了病症。”于是,刘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损失。医院方则认为是张女士自己分娩时出现的损伤,和医院无关。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必须举证出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由于在庭审中,医院没有拿出孩子的病症和他们的医疗行为无关的证据,市南法院认为医院应该担责。近日,市中院终审认定医院应赔偿刘先生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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