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孕妻削苹果 带水果刀乘火车被罚百元

2009-01-21 05:4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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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领到的罚单



    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徐新东  刘震 )  1月20日下午1时许,刘先生到火车站乘火车时,因行李中放有一把长约10厘米左右的水果刀,被门口的安检设备查出,最终被警方给予罚款100元的治安处罚。对此,铁路公安民警提醒出行旅客,乘坐火车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要携带被禁止的危险物品进出火车站。

    1月20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火车站门前见到了受到处罚的刘先生,对于因为携带水果刀而受到处罚一事,刘先生仍然觉得“冤枉”,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辽宁省朝阳县人,自己和妻子在即墨开了一家服装店。“我们是晚上6点的火车。”刘先生回忆说,由于回家心切,他和妻子当天下午1时许就来到火车站,而在过火车站安检的时候,他放在行李中的一把水果刀被检查设备发现,随后刘先生被铁路公安值班民警带到值班室调查。“那把水果刀长约10厘米,因为妻子怀孕了,我准备带上火车,途中给妻子削苹果吃。”刘先生说,他其实也并非有意带违禁品上火车,最终民警按照有关规定,对他进行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将水果刀没收。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青岛铁路公安处的一名民警。据这位民警介绍,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对出行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都要进行安全检查,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等物品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对于需要托运的行李,民警提醒乘客,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铁路部门依法拒绝为其托运行李物品。最后,这名民警还表示,春运期间,出行旅客携带物品一定要注意,应遵守有关规定,不要携带违禁物品进出火车站。

■相关链接 乘火车勿带这些危险品

    (一)禁止携带和办理行包托运的危险品:1.爆炸品:如炸药(含黑火药)、雷管、导火索、鞭炮、烟花、摔炮、拉炮、发令纸等。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松节油、油漆等。3.易燃固体:如硫磺等。4.压缩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等。5.自燃物品:如黄磷、油纸、油布及其制品等。6.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敌敌畏等。7.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8.放射性物品。9.氧化剂。10.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镁、铝粉等。

    (二)须出具合法持有手续方可携带的危险品:1.枪支:包括各类军用枪、各类射击运动枪、狩猎用的有膛线枪、霰弹枪、火药枪、麻醉注射枪及其他各类能发射金属弹丸、具有攻击性的武器。2.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三)限量携带的具有危险物品性质的生活用品及每人次最大携带量:1.气体、液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2.指甲油、定发水、染发水 20毫升。3.酒精、香水 、冷烫液100毫升。4.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3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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