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4日讯(记者 陈博) 开着半挂车帮货主运货 ,却动歪脑筋用水箱“喝水”过磅然后放水装货等手段盗窃硫磺11次,偷走硫磺多达27吨。近日,8名涉案被告在市北法院集体过堂。因犯有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8人各自获刑,其中主犯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 ,罚金35万元。
2008年3月至5月期间,按照李某的授意,李某某、刘某、房某等5人各自驾驶挂着外地牌照的半挂大货车来到青岛某硫磺货场,趁给货主运输硫磺的便利机会,偷偷施“黑手”盗取硫磺。他们采取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将空车水箱加满水去过磅,然后把水箱的水放掉再去装货;另一种是用装货少的车辆套牌代替装货多的车辆过磅,骗取过磅单和出门证。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几人先后得手11次,共盗窃硫磺多达27吨(价值13.5万元)。与此同时,授意几人偷硫磺的李某早早联系好了买家,将偷来的硫磺销赃给被告人刘某某和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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