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被公交轧骨折 司机留下50元钱“修鞋费”

2009-05-18 00:4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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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5月14日下午,记者接到新闻线索,说有一位先生在过马路的时候,被公交车轧伤了右脚,在海慈医院接受治疗,记者立马打车赶到海慈医院了解情况。

    “司机给50元钱让我修鞋”

    下午3点半,记者赶到了海慈医院急诊科,但是在外科医生的办公室内,并未看到这位反映情况的当事人。医生告诉记者,下午有一位来自南京的孙先生在这里拍了一个片子,根据诊断结果,医生建议他住院治疗,他却说由于不是本地人,住院的话需要和家里商量一下,然后就离开了医院急诊科。就在记者准备离开医院的时候,突然看到外科办公室里出现了三个男人的身影,中间那个明显是腿脚受了伤,需要两个人搀扶。他就是那位孙先生,在急诊科走廊的坐椅上,孙先生告诉了记者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

    —5月12日下午,我从潍坊乘坐D6015次动车组来青岛出差,晚上7时许到达青岛火车站,出了火车站在一个交叉路口左拐弯时,被后面驶来的一辆公交车轧伤了右脚。

    当时我感觉到脚很疼,但是没有太在意,以为只是碰了一下,没有大碍。司机看到我受伤了 ,忙停下车来询问,看我没什么大碍,就塞给我50元钱,说是修鞋的费用,司机还拿出了纸笔,写下了如下文字:今付给伤者50元鞋钱,若骨折,费用由驾驶员负责医治。2009.5.12,鲁U96520。

    当时我觉得没有什么大问题,而且有事情急着要处理,就打了辆出租车返回了住处。

    上医院拍片右脚骨折

    然而,到了5月13日,孙先生的右脚已经肿胀得非常厉害,脚面肿得跟面包似的,他就在住处附近的门诊打起了吊瓶,以缓解肿痛。

    5月14日上午他继续在门诊打了点滴,但此时孙先生已经觉得自己的伤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他开始觉得有必要联系一下当时的公交车司机,“万一我的脚有什么严重问题的话,我必须找司机出面的。”孙先生用带有南京口音的普通话说。

    问题是,他已经记不起来到底是哪路车轧的自己了 。根据对当时现场情况的回忆,大致推断当时刮擦到他的可能是2路或者5路电车,于是他就通过114查号台找到了2路、5路电车总站的电话,打过去之后,询问有没有“鲁U96520”这个车牌号。他得到了一样的答复:没有。“我打了好几遍电话,但都说没有,我就纳闷了。”孙先生满带疑惑地说道,“明明写了车牌号,怎么会没有呢?难道是在糊弄我?”

    14日下午一点半,孙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了海慈医院,在拍片之后,医生告诉他需要住院治疗。“我看了片子,显示右脚脚面骨折,而且第二趾骨错位。医生说需要住院治疗,有两种治疗方法,一是打钢针,需要花费5000到10000元,二是打石膏固定,保守治疗。对我一个打工的来说,钢针根本打不起。”孙先生无奈地说。

    半个小时后,一位同事帮他取来了公文包,他拿出了那张纸条,上面还算清楚地写着:“今付给伤者50元鞋钱,若骨折,费用由驾驶员负责医治。2009.5.12,鲁U96520”。

    几经周折找到肇事司机

    “我记不太清楚是哪一路公交车了,由于是晚上,车的颜色我也没有看太清楚。”孙先生说。

    将近晚上六点,由于始终无法从公交公司查到“鲁U96520”这个车牌,孙先生决定先回海慈医院治疗,然后再寻找这个公交车司机的下落。

    5月15日下午四点钟记者接到孙先生打来的电话,他说已经去位于恒丰银行 5楼的公交总公司找到了鲁U96520这辆车,该车牌隶属于501路公交车。在公交总公司的协助下,孙先生找到了事发当天的司机王师傅。经过协商,孙先生与公交总公司安全科及司机王师傅达成初步协议:由孙先生暂时垫付住院押金一千元,先在海慈医院住院治疗,由公交总公司和王师傅交付住院费五千元,并派人陪床。

    医药费终于有了着落

    5月16日下午六点多钟,记者接到孙先生打来的电话,让记者去一趟海慈医院。记者打车于晚上七点来到海慈医院住院部的A座住院楼,在5楼12病房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孙先生,他正在和两个人交谈关于治疗的问题。记者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那两人是由宏达巴士公司派来专门处理此次事故的。在病房内,宏达巴士公司一个叫王义亮的事故处理人员为了打消孙先生的忧虑,详细解释了处理此次事故的办法,他说住院的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不让孙先生花一分钱,但为了更好地治疗,孙先生需要按照公交公司的安排转往青岛骨伤医院。再三犹豫之后,孙先生同意了他们的办法,并办理了出院手续,截至记者发稿时,孙先生已经转至青岛骨伤医院的三楼病房。(见习记者 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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