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组织"灰色生存"揭秘 置身于贿赂腐败链条

2009-06-16 06: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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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洪琥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中介组织承担着越来越多由政府部门下移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等社会职能,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6月9日至10日,全国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 、13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和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人齐聚厦门,共商中介组织腐败防治对策。据了解,在这次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全国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座谈会上,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市及司法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7省市(部门)介绍了开展中介组织防治腐败的做法。

    有外界人士预测,尽管这次会议显得非常低调,但却意味着一场针对中介组织的规范整顿,正在酝酿中。

    ○前世今生

    数量庞大,背景复杂

    所谓中介组织,是指按一定法律、法规或受政府委托成立,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服务 、鉴定、公证等功能,实施技术性、执行性、服务性行为的机构或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国中介组织发展迅速,涉及会计审计 、评估监理、法律服务 、房地产中介等数十个领域。统计显示,截至 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6.3%;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3.5%。

    这些中介组织大概分为4类:第一类是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第二类是半官方性质的中介组织,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第三类是用特定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服务或监管经济活动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工程咨询公司等;第四类是劳务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经营性企业和公司。

    尽管机构改革要求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但我国中介组织中“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现象仍然普遍。受访专家认为,有些中介组织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不是具备市场竞争能力,而是因为与主管部门有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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