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交了一半房主玩失踪 律师建议提起诉讼

2009-06-18 17:3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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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居周刊》房产热线接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补偿、户口迁移、交易税费等问题。我们邀请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和青岛广宇宜家居的邱纯刚经理一一作出解答。

    ●许先生: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交了一半之后,原房主就失踪了,现在房子我住着,手里也有我们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是原房主就是找不到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就这么住下去,将来会不会有什么纠纷 。

    单正国律师:许先生现在面临一个大问题。建议找律师赶紧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继续履行合同。剩余房款建议由法院寄存,诉讼后在找不到房主的情况下,公告送达 。

    ●孙女士:我2007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原房主户口一直没迁出,房产证名字现在是我的。房子面临拆迁 ,在领取补偿时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另外,如果我的户口想迁进来,原房主的户口现在又迁不走,我该怎么办,房子拆迁后有了新房,我的户口是不是就能迁进来了?

    单正国律师:根据现行的拆迁规定 ,补偿是根据房屋产权以及房屋面积来的,原房主户口没迁出,现在对拆迁补偿还没有影响。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有了房产证户口就可以迁进来,但原房主的户口只有在他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够迁走。建议孙女士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户籍民警。

    ●王女士:我在冠县路买了一套拆迁房,原来房主承诺4月份之前交房,但开发商到现在也还没交钥匙。虽然没正式交房,但我已经提前开始装修了,现在发现墙体有些裂缝。我想问两个问题,一是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我能不能找开发商索赔;二是房子延期交房,开发商如果发放违约金,这笔钱是不是该给我?

    单正国律师:首先要明确您购买此房屋的合同相对方是谁,是开发商还是原居民。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先向交易相对方要求赔偿。您可先向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要求赔偿

    ●韩女士:我们一家三代住在公公承租的公房里,家人户口都在这个房子里,现在公公不住在这里了,房子面临拆迁。请问补偿费会给谁?

    单正国律师: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有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故而只有房屋的产权人或是承租人才是拆迁款的合法所有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过问。

    拆迁补偿款实际上就是对房屋承租居住权的价值体现。因此,补偿款应当视为对房屋承租人丧失房屋的承租居住权的补偿。拆迁款的所有人应该归属于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承租人。所以该房子的拆迁补偿费应该归韩女士的公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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