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受工伤右眼失明 公司让其"冒名"享受医保

2009-06-27 05:4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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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上午,在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一个右眼失明的小伙子挂号时,在病历上签下“刘波”的名字,4年来,已经很少有人记得他的真名叫孙礼结。2005年,孙礼结受工伤导致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仅有0.02,公司让其冒用同事名字享受医保,如今孙礼结不但得不到公司补偿,用工合同、工伤鉴定等材料也被公司“封锁”,就连看病也要化名“刘波”,过着“隐姓埋名”的日子。

    孙礼结2004年进入山东经纬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0月26日,他随公司在威乌高速公路滨州段施工时,被设备挤伤头部,当场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也仅有0.02,而且随时有失明的可能。住院时,公司的工会主席王某让他冒用刘波的名字享受医保。孙礼结的家人多次要求将名字改回,但公司承诺这样不会伤害到他的利益,并和他签了一份“正式合同”。公司负责人还表示办完工伤鉴定手续,他每月就可从社保领取1400元左右,这是终生待遇。做工伤鉴定时公司仍然沿用了“刘波”这一名字,并为孙礼结办了张假身份证。并且孙礼结的伤残证、工伤鉴定等材料,全部由公司“代为保管”,他自己手里没有任何相关材料。

    结果2006年8月以后,公司停止支付医疗费用和工资发放,也不再兑现工伤补偿。此后孙礼结多次到公司协商并找相关部门处理,但均没有结果。日前,孙礼结将公司告上法庭,四方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在的孙礼结连走路都需要有人引领,“每到下雨阴天,我还头昏脑涨,非常痛苦。”孙礼结告诉记者。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纯永表示,当前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工伤保险知识,轻信老板或公司的话“冒名”治伤,结果往往是“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对此赵纯永提醒,劳动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企业主签订劳动合同,留心保存工作证、考勤卡等相关证据。此外,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更改员工姓名的,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记者 刘兆球 姜璐璐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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