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女友现金不还两人反目成仇 男子被告上法庭

2009-07-13 00: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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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恋爱中的情侣竟然成了法庭上的原告、被告,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男子金某,偿还女友李某人民币7.3928万元外加利息。

  金某和李某是一对恋人。恋爱期间,被告人金某先后向李某借款4.8928万元,随后金某还利用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相继在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申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5万元。此后,金某却没有偿还给李某,虽然在2009年1月19日写下欠条,承诺于2009年2月28日偿还欠款以及利息。李某多次催要欠款均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将金某告到了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金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见习记者 李晨 通讯员 郭栋)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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