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是死者的丈夫,胶南市宝山镇人。两年前,胡先生的妻子感冒了,找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胡医生来家里看病。结果打了10多分钟点滴后,妻子忽然头一歪,口吐白沫 ,不省人事。事后他找来胡医生,并拨打了120,等急救人员到来时,他的妻子已经身亡。事发后,胡先生认为,胡医生应该对此负责,并将胡医生及其所在的宝山镇中心卫生院告上了法庭。胶南法院最终认定,胡先生妻子的身亡是因为心脏病,但是胡医生和他所在单位宝山镇中心卫生院同样难辞其咎,要付25%的责任,判卫生院赔偿4万余元。宣判后,卫生院不服,向青岛市中院提出了上诉。近日,青岛市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卫生院的上诉。
死者家属正说着话突然就不行了
2007年5月14日上午8点左右,胡先生的妻子感冒了,他来到胡医生家,请胡医生前去看病,胡医生说他家中没有药。下午两点左右,胡医生带着药到了胡先生的家中。胡先生的妻子告诉胡医生 ,她感冒是因为前几天洗澡时着凉了,后来感到身体内发热,浑身无力,呼吸困难,并说自己有心脏病。
胡医生测量了她的体温,是36.8℃。然后就给她打上了点滴(阿奇霉素0.5g、地塞米松0.5mg、利巴韦林0.5g加入250ml的氯化钠注射液中进行静脉滴注)。打上后,胡医生将滴速调得较慢,吸了一根烟后,又稍坐了一会,告诉胡先生 ,“你看着吧,我先走了。”然后,就离开了。
输液进行了十分钟后,胡先生的妻子说感到头晕、恶心,在旁看护的胡先生就将输液的滴速调得更慢了。几分钟后胡先生的妻子说感觉好些了,胡先生就将她扶起来坐着,两人说着话。大概又过了两三分钟,胡先生的妻子突然头一歪,不省人事了。胡先生赶忙掐妻子的人中穴,但无效。然后,胡先生立即将输液针拔下 ,并跑去向胡医生求救。胡医生得知后,立即跑到胡先生家,发现患者脸色发青,没有呼吸和脉搏,口吐白沫,他立即用掐人中穴、胸部心脏按压方法急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约3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到达,经心电图检查,确定患者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