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淘宝网购物,买家卖家起争执,卖家为了要“好评”,将女性买家的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一天内,该买家收到不良短信40余条,不堪忍受报了警,但事件仍未能解决。律师称,网上发布他人信息,已经构成侵权,但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凸显法律空白。
网友发帖
卖家为要好评,威胁买家
7月14日,记者在半岛网上看见了这个名为《购物不成反被人肉》的帖子。
网友“我是水里的空气”称:“今年6月底,我在淘宝网上看中了一双思加图的凉鞋,很快就拍下付了款,可是鞋子寄到后却不太合适,穿不了,于是我询问卖家是否可以换一款,在得到卖家肯定的答复后,我寄回了鞋子。可是对方收到鞋子后,我们却因为补差额的问题发生了争执,于是我要求退款,可是卖家却提出了如下条件:一、要求我赔偿卖家的损失;二、要求我必须在淘宝网上先给他好评,才可以退款。
针对卖家的第二个条件,我就在网上回复说,给好评太违心了。卖家无视买家权益的态度,我顶多给一个中评。
可是没想到卖家看到我的回复后大怒,不但不给退款,还将我的真实姓名、住址、电话说了出来,暗示我如果中评的话就……”
起初,网友“我是水里的空气”还以为,卖家只是吓唬吓唬她。没想到,第二天她早上手机一开机,从9点到10点多的一个多小时里,她收到了十几条陌生男人的交友短信,什么内容的都有。
“我是水里的空气”立即上网查看了下,一个网名‘maoliang’的人以她的名义在网上公布了一些交友信息,还把她形容成泰州某宾馆的服务员。忍无可忍的她立即拨打了当地的110报警电话,并和当地的网监部门进行了联系。随后,她又登录了淘宝网与这位卖家对质,卖家却威胁她说,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办,就要把她揪出来,在网上“人肉”她。截止到目前,一共收到了四十余条不良短信的“我是水里的空气”,实在不堪骚扰上网求助,是屈服了把中评改成好评呢,还是坚持到底?
网友支招
“要跟卖家磨到底”
7月14日,众多网友纷纷在网上声援“我是水里的空气”,并给她出谋划策。
网友“ccccccc1314”称,“一旦好评一给,你就完了,这是我的经验。我有一次跟卖家磨了近一个月才退到一个不符合描述的商品,每天下班就跟他吵上几句,申请一下退款,他修改,而过一天我再退。你要抱着无所谓的心态,慢慢跟他磨,别太把这当回事儿。这些事儿,不就是比耐性嘛,急的人首先输,这是真理。”
更有网友直接告诉“我是水里的空气”该怎么做:你现在需要做的是,用一些手段(套他的话也好,假装服软也好),收集证据(主要是网上的聊天记录),提交给淘宝网,让淘宝网仲裁。淘宝网的立场我不敢打保票,我只能说还算信得过。
在大家纷纷给“我是水里的空气”出谋划策的时候,一些网友已经开始指出网络购物的弊病:网上的东西都是虚拟的,即使被骗以后,也很难找到骗子。
律师说法
卖家此举侵犯了买家的人格权
7月14日下午,记者针对此事咨询了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 ,他告诉记者说:“很显然,卖家此举已经侵犯了买家的人格权。”
同时,孙东清律师表示,“这种手段很难在司法上对涉案人制裁。无法认定擅自发布他人信息者的罪行。这无疑凸显了法律的空白。”记者 高明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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