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治理到底难在哪

2009-08-28 06: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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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如何让生活变安静

    根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均以休息睡眠为主,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 ;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青岛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郗敏博士等人提出了三条建议。

    之一

    工程车能否白天错时运行?

    “拉土石方的大货车很多都是晚上跑,晚上10时以后还有不少车,吵得人睡不好觉。”家住杨家群丽景苑的市民张先生苦恼地说。

    为解决车辆夜间运行扰民这一难题,陈晓栋经过调研,做出了土石方运输扰民问题分析及处理对策,认为只要避开青岛市区早晚间的交通高峰期就可以了,而且,白天至少有8个小时为交通低谷时间,建议允许工程车辆在此间进入市区。

    据介绍,大型工程车辆白天进入市内四区主要是运送建筑材料、清运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如果允许其在白天进行这些作业,涉及交通、噪声、扬尘、撒漏、安全等五个问题,如果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和监管,以上问题可以解决。另从市南环保分局执法统计情况分析,去年仅有一家施工单位因白天噪声超标被处罚,对大多数施工作业项目而言,一般不会超过昼间规定的噪声标准。

    之二

    施工企业与周边居民对话?

    为妥善解决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8月21日下午,由市北区“联兴花园”施工方青岛联兴置业有限公司召集的沟通协商会在杨家群村委办公大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该公司负责人、受扰居民代表、市北环保分局,以及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会上,联兴置业负责人首先向居民代表介绍了开发的项目情况,随后受扰居民代表做了发言,认为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音,对此施工方当场表示将立即开会研究并加以改正。通过此次沟通协商,在良好的气氛中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口头协议。

    根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针对此类现象的上访和投诉,环保部门在做好严格监管建设单位噪声污染排放指标的同时,还要积极地进行调解。郗敏博士分析说,针对部分市属重点工程为完成建设任务不得不进行夜间施工造成噪声扰民的问题,应该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难题协商沟通机制,减少噪声投诉。

    之三

    设施工噪声扰民补偿制度?

    去年,市南环保分局工作人员马军提出了“关于对建立施工噪声扰民补偿制度的探讨”,表示若要实施施工噪声补偿的话,补偿范围如何界定,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谁拿多谁拿少,都不是轻易规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全国范围内仅仅北京在奥运场馆建设期间进行了试点,但也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因此,“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收取建设单位部分‘安民费’,专项用于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用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自身建设”。

    马军分析说,从一些昼夜施工却几乎没有扰民投诉的建设单位的做法看,一般都较好地解决了周围居民的经济补偿问题,这些单位在建设初期已经就补偿事项与居民达成协议,并且经常与街道和居委会沟通,取得居民的理解和谅解,在中高考期间甚至出钱将辖区考生转送他处学习住宿,但“大部分重点工程的建设方就没有做到这么好”。 文/图  记者 成跃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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