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陷入假捐风波 企业伪善亟待约束(图)

2009-09-26 04: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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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制度缺失善行被欺慈善需要立法保障

  机制缺失之下,对于善款的接收者,同样可以利用制度徇私舞弊,欺骗行善人。

  2001年,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要求北京吉利大学创办宏志班,免费招收延安、遵义等革命老区的贫寒学子。第一届招收30多人。对当地有关部门送来的学生,北京吉利大学并未怀疑,也未到学生家庭核实。结果,虽然学生中大部分符合要求,但也有一些人并不贫寒。更有甚者,有的学生竟然是当地领导干部的子女。

  无奈之下,对于受赠群体的调查行为,也成为了行善者份内的事情。对此 ,王振耀认为,如果只有道德指责,而没有实施标准,就无法约束慈善行为中的种种欺骗行为。

  “中国非常需要一部慈善界的基本大法。”王振耀说,这是长久以来的一个空白。目前,我国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六部,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但为了更好地规范慈善行为,欠缺宏观大法,是显然不够的”,应在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上做文章,比如行善企业的公益行为,一定要进行公示等。

  但是,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看来,也要谨防慈善法变成新的税收法,其应该是一部推动公益事业的公益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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