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3城市偷走16万 一男子被判13年罚金17万

2009-11-17 05: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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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16日讯(记者 高丽) 淄博籍男子冯某是惯偷,多次因盗窃罪获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专门盗窃政府部门办公楼。2008年起,冯某先后4次到潍坊、淄博、青岛等地盗窃政府办公楼,盗得赃款16万余元 。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7万元,不得假释。

  2008年11月,冯某预谋盗窃后携带作案工具,先后到潍坊市两处政府部门办公大楼,采取撬锁入室的方式,先后撬开 4个办公室的门 ,盗取了约42000元以及购物卡三张。

  当月,冯某又窜至淄博某政府办公楼,撬锁进入该楼二楼西侧一间办公室,盗窃了3000余元。冯某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2009年5月,冯某又带着作案工具,窜至青岛某政府部门办公楼,先后撬开 3个房间的门锁,盗取了 11.3万元。得手后,冯某迅速逃跑。

  案发5天后,冯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冯某先后四次盗窃政府部门办公楼,盗窃财物价值160400元 。冯某到案后,冯某家属主动退赔了143000元。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冯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4年,冯某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冯某以前多次因盗窃罪获刑,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冯某到案后自愿认罪,其家属主动退赔部分赃款,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后判决,冯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7万元,不得假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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