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强流感防控: 学生有流感症状强制停课

2009-11-21 05: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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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一旦发现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即流感样症状,必须暂停上课,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就医治疗;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病例达5例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11月20日,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出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学校停课的具体标准,停课范围为从个别学生到班级乃至多所学校。

      周一上课前要晨检

  按照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学校要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自觉检测体温,并到校如实报告,针对自身健康状况,有病及时就医,不带病上课。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学校要特别强化周末放假后,周一上课前的晨检工作。”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要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建立当堂任课教师及学生轮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制。

      有流感症状要停课

  根据要求,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一旦发现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即流感样症状,该生必须暂停上课,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就医治疗。流感症状消失、退烧24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经校医检测无异常方可正常上学,无需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后,要对病例做好登记,及时追踪每日新状况,并同时上报。师生居家和住宿生在校隔离治疗症状消失后48小时,且晨检并经校医检测无异常即可正常上学或上班,无需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住院的患者应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方可上课。

  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等身体健康者可正常上课、上班,但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起5天内,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确诊甲流班级停课一周

  至于停课的标准,班级停课情况为: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病例达5例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当地疾控预防机构报告,确诊为甲型流感疫情的,该班可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甲型流感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予以复课。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控预防机构共同决定实施,同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停课情况为:一所学校因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经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市甲型流感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校停课。记者 单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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