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刚刚发布的《青岛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橙色预警(Ⅱ级),即预测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300),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方案》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 (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AQI200);黄色预警 (Ⅲ级)指预测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AQI200);橙色预警(Ⅱ级)指预测未来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300);红色预警(I级):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方案》明确规定,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蓝色预警(Ⅳ级)时,小学、幼儿园根据当地空气污染情况,在污染严重时段调整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者室内活动;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采取防护措施;倡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黄色预警(Ⅲ级)时,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当地空气污染情况,在污染严重时段调整体育课及集体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室内体育锻炼或者室内活动;学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采取防护措施;禁止学校在建施工工地进行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作业。橙色预警(Ⅱ级)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红色预警(Ⅰ级)时,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对家中无照看条件或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幼儿园)应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幼儿)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停课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学习、生活和安全教育。
为此,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对相关协调、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规定,领导小组接到相应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30分钟内以电话、短信、微信或金宏网等方式通知市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市教育局,各区市教育局在收到市教育局通知30分钟内通知到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预案,学校应在收到通知30分钟内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预案。(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