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元择校费"被捐款" 流向不明疑被"私吞"

2010-01-29 04:3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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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单据



  一个普通家庭,为了能让孩子到好的学校读书,往往要做出很多努力,比如搬家、比如落户、比如一些“慈善捐助”……1月27日下午,市民綦女士来到信报向记者说了件让她窝心的事儿:她为了能让小孙女上小学,曾经给慈善协会“捐”了24000元。不过这笔钱是不是真的捐给了慈善协会了呢?随后的调查让綦女士大吃一惊,因为慈善协会说根本没这回事,那她的钱都“捐”给谁了呢?

  綦女士的话:

  开学前交了24000元

  据綦女士介绍,她的孙女在2009年8月份到了入学年龄,一直跟姥姥住在江西路附近,但孙女的户口却落在綦女士这里。綦女士在郓城路的房子,已经被列入拆迁范围,綦女士打算让孙女在其姥姥所在区的学校即镇江路小学读书。

  但由于孙女的户口问题,无法按照正规渠道到镇江路小学上学。2009年2月份,綦女士的儿媳妇裴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市南区教体局一位姓袁的老师,这位袁老师听到他们的要求之后表示,可以将孩子转到镇江路小学读书,但需要花一些费用。

  向袁老师咨询过后,綦女士一家就安心等着袁老师的通知。2009年8月22日下午,这位袁老师主动给他们打电话商讨孩子上学问题。

  “22号下午,袁老师给我们打电话说孩子可以去镇江路小学上学了,但是他给我们一个账号,要求我们去金都花园一个建设银行交24000元择校费。袁老师表示孩子要上镇江路小学的话就得交钱,否则就不能上学。他说我们到银行之后,只要说出孩子的名字,相关信息就会出来,该交多少钱就交上。23号就开学了,为了孩子上学,我们能不去交吗?”

  为了让孩子有学上,綦女士一家往一个账号上打了24000元。钱交完之后,一家人才开始琢磨,这交的是什么费呢?他们找到了负责人袁老师,袁老师给他们开据了一个印有“捐赠”的票据,还有一个市南慈善协会的捐赠证书。

  “明明是个择校费,怎么成捐款了呢?后来我还去市南慈善协会问过他们跟学校是什么关系,这个票据和证书是不是他们的,可是那边的人说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綦女士拿着捐赠证书说。

  袁老师及各部门给记者的答复

  袁老师:这笔钱确实是他们当时自愿捐助的,一切事情都是那位姓裴的女士办的。她的钱是交给慈善协会的,你们可以去问问那边,跟我没有关系。

  市南区慈善协会相关负责人:压根没有听说这回事,此事我们并不清楚,你可以问问教体局。

  市南区教体局督导室徐女士:1月 26日,我们已经把当事人都叫到一起来处理这件事情。但綦女士跟袁老师根本都不认识,而且这件事情也不是綦女士经办的,是其儿媳裴女士经办的,所以我们要找到当事人才能处理。本着谨慎的态度,我们给綦女士的建议是,让她的儿媳妇本人带上所有的证据来教体局,我们才会根据证据进行调查。其实我觉得这事情很复杂,具体他们跟袁老师之间是怎么回事,我们到现在还不清楚呢。 文/图  实习生陈静 记者 于良

  ◎相关新闻省教育厅发文:

  严禁中小学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信报讯 中小学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1月28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城市各中小学要达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同时不得“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之前,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制定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包含免杂费资金。小学每生每年40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各市现在执行定额已超过省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降低;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2010年要落实到位。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借读费后,除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普通高中要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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