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基点按面积征收 居民首套房不征物业税

2010-01-30 06: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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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披露,物业税与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

    针对物业税的难产,之前早有各种说法,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于涉及到财产制度、新旧房子的划断、征收面积和逐户逐家统计备案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

    财政部财科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1月2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目前税务部门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税的思路,也就是说,给出一个最低基点,在基点以内的免收,在基点以外的开始征收。但是,这个基点究竟定位在多少为宜?他说:“争论很大,僵持不下。”

    同时验证这个说法的是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何志成,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目前税务总局研究的初步意见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业税。

    何志成进一步透露,据他了解到的可靠消息,物业税将于2010年开始实施,并将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展开,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开始征收,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把土地出让金转化成物业税,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

    物业税受困在对居民住宅的面积征税基点上,已经是大家公认的问题。王朝才分析,现在比较复杂的环节,就是居民住宅的征税基点,是按面积还是按照套房计算。如果按面积计算,那么,只有一套住房的居民,他们的房子是在房产改革以前购买的房子,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交齐,还能不能继续征税?如果按套房征税,有些家庭已经购买二套乃至三套,那么征税从哪套房子开始算起合适?

    不过,王朝才个人认为,目前出台物业税的条件还不具备,核心环节是还缺少财产统计制度。王朝才称,物业税短期内不可能出台,能否出台关键是看国务院的决心。

    不过,何志成说,今年物业税开征完全有可能,一是不能低估政府改革物业税的决心;二是今年“两会”上物业税将是讨论的重点。

    据何志成获得的消息,未来出台的物业税,可能不叫物业税,而是纳入房产税的范畴。物业税是不动产税,是西方人的提法,是建立在财产关系上的一种税种。所以现在征收的就应该是房产税,类似印花税。

    何志成说,开征物业税,要扩大税务部门干部队伍,建立全国联网系统,按户统计实行实名制。因为现在异地置业范围很大,如果这些制度不健全,匆匆忙忙地推出物业税将是摆设,起不到作用。据《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背景

物业税四大悬疑15种说法

    疑问一:啥时候征?

    ●北京最早明年年底(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深圳今年下半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年内不会起征,最快2011年(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专家)

    疑问二:哪些先征?

    ●首先是商用房产,其次别墅豪宅,最后普通住宅(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从小产权房开始征收物业税(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

    疑问三:怎么征收?

    ●按市值估价,打折后按一定比例计税(北京市政协委员洪亚敏、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尚可文)●根据人均持有物业面积征物业税,国家划定一个人均持有物业面积的基准点(部分专家界定值为144平方米),超过基准点后,按一定比例征税(刘桓)●五级累进物业税: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免征;90平方米~120平方米,低级物业税;120平方米~180平方米,中级物业税;180平方米~250平方米,高级物业税;250平方米以上以及所有独立别墅,超级物业税(香港沃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局主席卢麒元)●对第一套房不征税,对二、三套房征税,房屋总价越高纳税额越高,经济适用房免征(置业专家舒可心)

    疑问四:征收多少?

    ●1%左右(洪亚敏)●0.5%~1%之间(刘桓;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王纪平)●0.9%~2.4%之间(试点城市之一的税务部门进行物业税模拟征税的负责人)●1.2%(尚可文)●0.3%~0.8%之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税改革课题组)●0.8%(中国土地勘测院政策研究中心章波)据《新闻晨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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