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突然涨价业主不知情 供电公司称提价合理

2010-03-04 04:0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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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3月3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0889088,反映浮山后四小区的的物业公司乱收电费,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一楼住户的电费上涨了1毛多,希望记者帮忙调查一下。

  业主强行拖欠电费

  来到浮山后四小区,记者看到二十几个业主聚在广和物业公司门口。看到记者后,业主们马上簇拥上来。市民王先生说:“2009年11月20日,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我们缴纳的电费由每度5毛4涨到了每度6毛9,并且只有一楼的住户电费涨了 。当时找物业公司理论,他们说一楼都被改成了门头房,涨价是应该的。我们问工作人员要具体的文件和法规的时候,物业公司又拿不出来,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乱收费的行为。”

  “我们很多住户都觉得这个涨价不合理,所以电费一直拖欠着,昨天(3月2日)物业公司通知我们,要是再不交电费就要给我们这些一楼的住户全部停电。”

  电费突然涨价业主不解

  “从前年开始,小区一楼的住户就陆续把自家的窗户改成了门,作为门头房使用。可是我们这里房子都是按住宅房购买的,不是按商用房购买的,所以我觉得即使变成了门头房,也应该按住宅房来收取电费。并且从2009年入住到现在,我们从来都是按住宅房缴费的,为什么在没有任何文件通知的前提下突然要给我们涨价。国家规定住宅用房的电费按每度5毛4收,而工商用电是按每度8毛3收取,不知道现在收的每度6毛9是按的哪个规定?”小区业主徐先生说。

  “我是下岗职工,我家就住在一楼,91平方米,只用了9平方米开了个小店,其他几个房间都是住宅用的,这样的房子也要收取高价电费吗?”业主满女士气愤地说,“我们给电力公司打过电话,他们那边并不知道我们这么多住户是按6毛9收的电费,只是说我们的电费缴纳业务被广和物业公司给承包了。”

  “我觉得物业公司即使承包了这块业务,也仅仅只是负责帮电力公司收费,不该随便制定价格吧。”业主王女士也表示很不理解。

  供电公司称涨价合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广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孙经理。他告诉记者:“一楼的用户现在把房子改成了门头房,都办理了工商许可证,属于工商经营的范围。按照规定我们该收取0.8363的电费,考虑到很多业主只是出租了单间作为店铺,所以我们采取了折中的计费方式。上午物价局的也来查过了 ,我们不存在乱涨价的问题。我们收取的费用也是低于物价局的标准,是完全合理的。”

  下午4点左右,记者联系了青岛市供电公司营销处的杨主任。杨主任告诉记者,“在商业用电和住宅用电上,我们不会按照房产证上的房产用途收费,而是根据用电的性质收取。如果是商业用途,就需要以商业用电的标准收费,物业收取的的费用比较合理,因为他们的房子一部分用作住宅,一部分用作商用,所以说物业取折中价是可以的,现在物业收取的费用已经低于折中价了 ,所以是合理的。但物业应该在提价之前通知业主。”(见习记者 牛青青 实习生 陈忠强)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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