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收银员嫌工资低卷走现金 频繁作案被抓获刑

2010-03-30 04: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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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29日讯(记者王悦) 店里的收银款不见了,竟然是女收银员偷走的。22岁的李某,原本是崂山区一家日用品店的职员,由于不满工资低,便将店里的收银款盗走,得手后李某又多次应聘网吧、超市的收银员,以此盗窃店里的现金,后被李沧警方抓获。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以盗窃罪被判刑3年。

  今年刚满22岁的女子李某,家住在崂山区,初中文化程度,在崂山区苗岭路上的一家日用品店当店员。在当职员期间,李某一直不满店长不给其涨工资,经过预谋后,在去年8月中下旬的一天,李某趁店内无人,窃取收银柜内的现金2700余元及化妆品一宗逃走。

  李某此后开始频繁应聘收银员预谋盗窃。去年9月7日18时许,她在李沧区青峰路上的某网吧任收银员时 ,窃取该网吧收银台内的现金1300余元;去年9月21日15时许,她又在李沧区万年泉路某超市任营业员期间,窃取该超市收银款1500余元;去年10月2日7时许,李某在李沧区万年泉路的一家宾馆当收银员时,窃取该宾馆收银台内的现金2500余元,所盗款项都被其挥霍了。见店里的现金不见了,店主们纷纷报了警。后来,李某被李沧警方抓获。

  记者了解到,李某表示之所以选择网吧、小商店应聘,是因为这里入职门槛低,方便盗窃现金。她平时和家里人交流很少,盗窃得手后紧接着就将钱挥霍了。

  近日,李沧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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