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4月12日讯 本报自报道
《琴岛通充值发票能报销?》一文后,不少市民来电咨询,“这两天有的说能报销,有的说不能报销,到底是怎么回事?”
12日,记者就这一市民关注的问题采访了琴岛通卡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琴岛通卡充值发票是经过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发的,发票相当于酒店、饭店等地发的定额发票,是可以用来作为报销凭证的。对于发票上印有“仅限个人使用”,该负责人解释道:“我们在取发票的时候也咨询过地方税务局,他们表示这个并不妨碍报销。”
据介绍,根据与商户签订的合作协议,持琴岛通卡付费的商户将不再提供单独的购物发票,避免了重复开具发票的问题。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他们表示琴岛通卡充值发票是属于正规发票,各企业单位可依据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报销入账。“能不能报销企业自主决定,充值发票属于正规发票,可做报销凭证。”(记者 昌旭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