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多家楼盘推新房 一楼盘已取消提前认筹

2010-04-21 08:3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开发商此行为违规,可以举报

  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证才能售房,否则就是违法。像没有预售证提前收取意向金当然是违法的,是国家严厉禁止的。市民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针对购房意向金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的冯钊律师。冯律师告诉记者,所谓意向金,是指开发商在楼盘建设未达到房屋预售条件 ,提前向外界销售房屋收取的费用,也称预定金。“开发商在没有达到预售条件前就开始卖房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为了缓解资金的压力,有的是为了考察市场,看看楼盘的市场受欢迎程度,有的则是为以后的房屋预售提供方便。”

  对于因为购房意向金产生的纠纷,冯律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意向金和定金不同,定金是《担保法》认定的法定担保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现在没有关于意向金的具体法律条文,市民交付意向金时,应与对方签订合同或掌握具体的实物证据,这样在产生纠纷时,市民就可持有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对方。”文/图 记者 李晨 实习生 侯国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马立伟]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青岛 新楼盘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