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云南妇女受亲戚雇用从云南带出两名女婴,欲到山东临沂贩卖,结果在南宁至青岛的列车上被乘警抓获。5月2日,列车到达阜阳站后,乘警将涉嫌贩卖婴儿的两名妇女移交阜阳站派出所处理。
火车上发现可疑女子
5月2日零时许,青岛铁路公安处民警值乘的南宁至青岛的K1135次列车从南宁站开出不久,乘警长刁利珉从列车尾部逐车巡查。当刁利珉巡视至13号车厢时,发现位于车厢尽头的118号座位上,有一年轻妇女怀抱着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不经意间,刁利珉发现怀抱婴儿的妇女看他的眼神非常不自在,并流露出一丝惊慌。由于这条线路上曾发生过人贩子从云南、广西偏僻山区贩运婴儿的案件,刁利珉提高了警惕,便上前请抱孩子的妇女出示身份证和车票。
该妇女姓苏,23岁,云南昭通人,自称怀抱的女婴是她的孩子,而乘警感觉苏某抱的孩子不到满月,而苏某不像刚生孩子不久的产妇,便欲将其带至餐车盘查。
本是同村人却说不认识
刁利珉带着苏某经过12号车厢时,发现12号车厢39号座位上也有一女青年抱着一名婴儿,刁利珉不禁感觉奇怪,上前检查发现,这个叫蔡某的23岁妇女也是云南昭通人,而且与苏某住同一个村,门牌号也相差不大。但两人却说互不相识,刁利珉发现,蔡某提包里所带的物品与苏某携带的东西一样,而且都是要在菏泽下车,车票仅仅相差几个号码。刁利珉判断这事有问题,就将二人一起带往餐车。到了餐车后,刁利珉将二人隔离,苏某和蔡某显得十分紧张,并不断相互张望,好像要交流,看到刁利珉时却欲言又止。
为及时查清真相,刁利珉及时向乘警支队汇报了此事,乘警支队与云南昭通警方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苏某和蔡某以前没有违法记录,两人都有好几个孩子,多年前就外出打工,在山东临沂干活,好像两人还是亲戚。
原是受亲戚委托贩卖婴儿
了解到这些信息后,乘警先对苏某进行盘问,苏某最终承认孩子不是自己的,她和蔡某是受人委托,准备将两个孩子从云南文山县带到临沂,对方承诺给她们每人5500元钱,并交代了贩运婴儿的有关事项。
乘警调查发现,原来,蔡某是苏某的表嫂,五年前,她们就来到山东临沂打工,一周前,苏某的姑父李某给了她们每人1800元钱,让她俩去云南文山县抱两个孩子回来,事成后再给每人3700元酬劳。她们到了文山县后,在李某指定的一家旅馆住下,次日上午,一名男子给她们送来了两个女婴,然后将她们送上了开往南宁的汽车。到了南宁后,又有人给她们买好了去菏泽的火车票,上车前,她俩一起买了一些奶粉、纸巾等婴儿用品,并事先约好装成互不认识,并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孩子,没想到最终被乘警抓到了。
5月2日上午9时许,列车到达阜阳站时,乘警将两名涉嫌贩卖婴儿的嫌疑人移交阜阳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记者 高丽 本报通讯员 刘建新 姜立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