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5月18日讯 车上装满了元明粉(硫酸钠),却用带着印染剂包装的袋子夹带私盐,想要蒙混过关,结果被胶南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5月13日,胶南市盐务局对耍小聪明的张某处罚了1万元的行政罚款。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5月12日。张某开着一辆牌号为皖K568××的挂车行驶在路上,汽车的货箱里装满了大量的元明粉。当胶南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用盐时,发现在大量的元明粉下面,存放着“印染助剂”的物品,由于其结晶颗粒与盐类产品非常类似,谨慎起见,执法人员当即将这10吨“印染助剂”扣押了下来。
2010年5月13日,当盐务局的执法人员将这些“印染助剂”拿到山东省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发现,其中氯化钠含量达到93.52%,当场被认定为盐类产品。检测结果下来后,2010年5月13日当天,胶南市盐务局《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张某下达了没收盐产品10吨,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张某见到没能够蒙混过关,只得对检测结果表示认可,并于当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上交罚款。(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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