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网 残疾军人享全额补助

2010-08-14 04: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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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13日讯(见习记者 李杨)  13日,记者从李沧区了解到,该区已经建立覆盖全区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网络,根据规定,1~6级残疾军人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其个人自负部分(不含全额自负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李沧区优抚对象可以享受到三重保障。”李沧区民政局刘军介绍,首先可以通过城镇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第一次报销,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次报销补助;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再次予以保障。

    同时根据规定 ,李沧区对1~6级残疾军人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其个人自负部分(不含全额自负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对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年龄、身份类别按比例予以报销;对参战退役人员在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先行拨入定点医院。

    “以后参战退役人员去医院看病,可以不用预交现金,直接从先行拨入定点医院的款项里扣除。”刘军说 ,对于其他优抚对象,到定点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等优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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