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大浴场全被承包 市民质疑沙滩成牟利工具

2010-08-24 23:3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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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疑问

    海水浴场由企业参与经营,不论通过拍卖、招标、租赁中的哪一种方式,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全民所有的沙滩,如今却成了某些企业的经营场所。应运而生的“沙滩经济”,合理性到底有多大,确实值得人们去思考和质疑。

1 沙滩经济,能否站住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矿藏 、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家财产属全民所有”。由此可见,浴场属国家所有即为全民所有。既然浴场是属于全民的,那能否由某个公司进行经营呢?

    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张旺律师,她说,沙滩、浴场属于全民所有,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然而,能否由企业在沙滩上经营,是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严格意义上讲,沙滩的所有权在国家,也即在政府,目前企业进入沙滩、浴场 ,实为一种使用权。而这种使用权,是政府部门经过某种形式的审批授予的。”张律师说,“这种使用权的授予是否合适,我不太好评价,但可以说的一点是,这种授予一定要合理。如果说企业的经营影响了浴场的形象,或是干预到市民、游客的正常休闲活动,就应该予以制止。”

2 沙滩经济,究竟谁受益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岛城很多沙滩都有出租太阳伞、桌椅的项目。某大型浴场摆了150个左右,每个太阳伞出租一小时就要50块钱,粗略一算,每天能有近万元的收入。可以说投入成本很低,但盈利巨大。

    “仅仅在沙滩上摆上百十张桌椅、搭个帐篷,每天就有上万元的收入,而买一批塑料桌椅、帐篷的成本并没有多少,在日入万元的回报下,投入的成本不久就能收回来,高收益自然不在话下。”来青旅游的钟先生说。

    这样高额的回报,究竟谁是受益者呢?

    记者发现,“沙滩经济”其实也是一条利益链条,从企业获得浴场经营权 ,到二次转包、出租,再到最底层的小商贩,环环相连,每一个环节都与利益分不开。

    政府授予企业浴场的使用权 、经营权,必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企业将浴场经营项目进行外包、租赁,就会收取摊位的租赁费;而直接卖商品的商贩,会向消费者“要”钱。

    在这个链条上,究竟哪个环节收益最多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不得而知。

3 企业经营,问题谁埋单

    作为公共资源的沙滩,本是市民、游客休闲的场地,如今上面要么遍布出租的太阳伞、游泳圈,要么有拍快照、卖冷饮的,商业气息甚是浓厚。而“沙滩经济”的直接操盘手正是那些企业。

    既然是企业,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那它的利从何而来呢?负责经营的企业,将沙滩上的摊位进行出租,从而收取费用,这是它们获利的主要途径。然而,那些租摊位的小商贩,在承受高额租金的情况下,难免会从产品的售价上找补,而且,为了最大限度地盈利,他们会想其他办法赚钱。

    岛城某海水浴场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坦言——企业经营浴场,和政府经营,完全是两个极端:前者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后者是追求服务、形象的最大化。企业想赚钱,这是毫无疑问的。

    赚谁的钱呢?游客的。

    怎么赚呢?就像一瓶矿泉水卖3块、一个太阳伞50块钱租一小时那样赚。因此,企业经营公共浴场最大的弊端,即一切唯利是图。但时间长了,这种只求一时之利的做法,势必会影响浴场在市民、游客心中的形象。

    人们不禁会问:既然企业经营公共浴场有弊端,为何多年来一直延续这种模式呢?出现了问题,到底该由谁来埋单呢?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市民、游客?

4 经营模式,到底咋转变

    在与石老人、金沙滩浴场管理处负责人的交谈中,记者无意得知,针对岛城海水浴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局正在拟定相应的办法。石老人海水浴场管理处的刘主任说,围绕浴场经营问题,市里召开了不下6次会议,市政府信息处还专门到各大浴场了解情况。“市旅游局可能要出台规定,但啥时候有个明确的说法,现在定不了。”刘主任告诉记者。

    “企业经营容易产生问题,这是不能被忽略的,公共资源的沙滩,到底能否由企业经营,由什么样的企业来经营,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金沙滩景区管理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我觉得政府部门是浴场管理的主体,交给企业经营,有一定的好处,但并不是长久之计。关于浴场的经营、管理,市旅游局正在草拟规定,可以咨询一下他们。”

    8月20日,记者电话咨询了市旅游局的行业管理处,听记者询问草拟规定的事儿,该处的王处长表示现在办法还没有正式出台,暂时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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