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担忧质量要退房 汤米公馆:半月后再答复

2010-10-20 14: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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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访

   退房不让说“质量原因”

  10月 19日,记者与吕女士一起来到售楼处,见到售楼小姐李女士后,吕女士当即提出了自己想退房的想法,李女士听后就询问是什么原因想退房。“我是知道了你们建设的房子曾因有质量问题被建管局通报才退房的。”吕女士说。

  售楼小姐李女士当即表示,她马上向销售经理汇报,然后给吕女士答复。几分钟后,李女士从销售经理房间走出来,对吕女士说,退房理由能否说是资金不够才来退房的。“不是资金不够的问题,那样的话就是我的责任,是因为你们的房子有质量问题被建管部门通报过,这些问题你们在销售时都没有向我们这些购房者说明白,所以我现在要求你们无条件退还定金。”吕女士说,是因为担心质量有问题她才来退房的,“如果不把房子退掉,以后总会觉得自己的房子有问题”。

  “退房子我说了不算,需要向上级请示同意后才能退房。”李女士说,她只能销售房子,退房的事需要销售部赵经理解答。

   ■进展

   又有一市民提出退房

  10月 19日下午,记者与认购者尤先生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10月 16日 ,他和汤米公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当时也交了5万元定金,得知汤米公馆的房子在建设中出现了质量问题而且还被建管局通报过后,他也去退房,但是对方不给退,并且表示退房手续非常麻烦,让他等等,有了结果再通知他。

  记者随后从“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上看到,汤米公馆出现了1份撤销合同的情况,上面的日期显示在10月份。“网上的信息我也看到了,其他问题我们都可以忍受,唯独房子建筑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接受。”吕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尤先生希望订房后想退房的市民联合起来,一起向汤米公馆开发商讨说法。

   ■销售方

   半个月以后才知能不能退

  记者随吕女士一起来到了售楼处赵经理的办公室,吕女士将自己的退房想法说出来后,赵经理当即称退房问题他也说了不算,这个问题还得向上级请示。

  吕女士提出,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乙方要向甲方交5万元定金,并保证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与甲方签订预售合同,否则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现在还有两天的时间,如果在这两天内没有答复,不就等于我们自动放弃了吗,交的5万元定金不就打水漂了吗?”

  针对吕女士提出的问题,赵经理当即表示,这个问题不会出现,因为认购者现在已经找过来了,而且已经提出了退房要求,所以商品房认购书上的日期会延后,而且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个事,等领导同意退房请求后,他们会做出处理。

  “等认购书上的日期一过,你到时改口说不知道此事我也没有办法啊。”吕女士当即就提出自己的担心。

  “这个不要紧,我可以证明你来过,而且还可以给你出具证明。”

  “那你给我出个证明吧。”

  “这是个公司,我个人说了也不算,而且出具证明也不会盖有公章,只能代表我个人。”

  “没有公章也可以,你只要签字证明我曾来要求退房就行。”

  “我签上个人的证明,到时候你追究我个人的法律责任怎么办?”赵经理当即改口。

  在吕女士的再三要求下,赵经理始终不同意证明其来要求退房一事。“如果能退房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吕女士仍然提出了自己的担心。

  赵先生解释说,他马上将报告打印出来,逐级向上汇报 ,而且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有了记录,所以时间需要半个月左右,至于定金能否退,他也无法答复。吕女士见一时难以有结果,和记者离开了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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