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再次“迟到”的理由在哪

2010-11-01 09: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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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风靡10年的著名减肥药品“曲美”胶囊最近在全国各地悄然下架。“曲美”生产厂商太极集团称,下架系公司主动召回,并非出于药监部门要求。此前 ,与曲美一样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在欧美被暂停销售使用。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30日晚间终于发布消息,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曲美下架,企业高调宣称这是公司主动行为,不忘提醒一句“这并非出于药监部门要求”。不管内因几何 ,这一做法形式上的确值得称道:对于一款成熟产品,主动召回越早,公司承担的直接损失越多。在见多了“紫砂煲”等爱退不退的召回特色后,反观当事企业的行为,多少令消费者有些释然。

  与曲美的主动相比,药监部门的迟滞就显得异乎寻常地“被动”。2005年,欧盟将含有西布曲明的“诺美婷”纳入“警告类药物”;2007年,日本厚生省提醒公众慎用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2010年1月,欧盟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称西布曲明可能增加服用者患心脏病及中风几率,暂停所有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在欧盟地区销售使用;本月8日,美国FDA 发文,责令“诺美婷”撤出美国市场,加拿大卫生部门随后表示,雅培正在该国召回“诺美婷”……这一系列大动作,对于专业药品监管机构来说,“后知后觉”的借口难以搪塞。而且,在近年来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监管部门工作的滞后似乎已成为习惯,屡屡出现。

  当世界各国都开始对西布曲明采取行动的时候,我们却依然放任企业与民众在“合法”的市场上完成减肥的交易,唯一合理的解释莫非是国人对其毒副作用天然免疫?但统计数据却告诉我们: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西布曲明相关不良反应报告298例,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现在,曲美主动下架了,公众的疑问却不会消失:一者,职能部门对监管的触觉为何竟然滞后于企业,究竟是不作为还是有难言之隐?二者,面对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成熟意见,权力部门为何对公众的健康风险一而再再而三地掉以轻心?

  所谓技术或资金的掣肘云云,在西布曲明事件中皆成为浮云。当曲美召回在某种意义上履行着科普职能的时候,监管部门有必要赶在企业的屁股后面,给出令人信服的“迟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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