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公文抄惯了,笑话无绝期。近日,有网友反映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一处户外宣传犯了低级错误,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文明标语上,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神木县委宣传部6月28日表示,工作人员发现此事后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对标语做出改正,目前已进行拆除处理,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小细节,大作风。类似闹剧已不是头一遭:就在今年初,媒体亦曾报道,河南郑州金水区房管局大门口的“创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栏”上赫然印着“人文宝鸡,活力宝鸡,和谐宝鸡”等字样。相关工作人员称,该局宣传栏错将“郑州”印成了“宝鸡”,内容印错是印刷公司操作错误导致的。那么,什么样的“操作失误”会把宝鸡搬到郑州去呢?有个事实,可做注解。据说郑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宝鸡已于2015年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神木的文明宣传,一不留意就号召大家“爱长沙”,如此神来之笔,恐怕也是深谙“天下公文一大抄”惹的祸。
这事儿虽小,影响却极坏。头顶着这么一块“爱我长沙”宣传标语的神木人,对地方文明会秉持怎样鄙夷与侧目的姿态?地方政府部门的绩效与操守又会在民众中形成怎样的口碑?有两个问题,更值得深究:第一,这种霸气醒目的标语牌,造价也不小,非竖不可吗?连落款的部门都懒得看一眼,这算不算另一种形式主义?第二,如今东窗事发,也是网友火眼金睛,地方部门对这些眼皮子底下的硬件都没有纠错能力,软件建设会不会更成问题?2014年,在中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里,因筹备会议资料抄袭网络文章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亦有先例。那么,这块让国人惊诧的牌子,能蜻蜓点水地“一拆了事”?
公文抄袭之弊,自有了互联网之后,恐怕就更是如鱼得水。一则,形式主义的公文还很有市场,文山会海难以禁绝、标语口号风生水起。二则,公文又没有类似“知网论文检测系统”这样的过滤器,抄了、印了、读了、鼓掌过了,也就万事大吉了。于是,长沙的标语“搬家”到神木去,也就见怪不怪、一笑了之。
也许,强化公文抄袭监督与问责,是止歇闹剧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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