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想退房 伟东幸福之城2个半月未退还意向金

2010-12-16 11:3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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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市民庞女士拨打本报热线说,今年9月份她在伟东幸福之城看好一套房子,交了两万元意向金,并选定了房屋,当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由于10月1日国家出台了新规定,要求首套房的首付款提高到30%,资金不够的庞女士想退房,可两个多月过去了 ,变成定金的意向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12月15日,市民庞女士拨打本报热线说,伟东幸福之城开盘她就去看房了,售楼顾问让先交两万元意向金才能选房,她交完意向金后选好了一套房屋,但是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在看房时,售楼顾问告知首付款是20%,意向金直接转为定金,并写了一张收条给庞女士。

  “10月1日,国家出台了新规定,要求首套房的首付款提高到30%。如果要买的话就得交30%的首付,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庞女士告诉记者。于是庞女士赶紧告诉售楼顾问,房子不能买了,能否退还两万元定金。售楼顾问表示可以退,但一直找各种理由没退给庞女士,“在这两个半月时间里我找过很多次,但一直都没退还定金。这套房子我也想买,可是实在没那么多钱买,我也是没办法。现在就希望开发商能抓紧把钱退给我。”庞女士说,“要么他们一开始就直接说不能退,现在是说能退却一直没给退。”

  1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伟东幸福之城售楼处,李经理表示,这种情况可以退定金,但有一定程序需要走。“在收定金时,合同上写着如果遇到政策变化,交定金后三天之内没有签购房合同,免除定金罚没。开发商也挺人性化,给交了定金的客户一个月的时间,看能不能再凑一凑后补齐首付款,如果实在凑不齐的客户需要填写退房单。这位客户可能是在其他地方买了房子,但缺少资金,所以想尽快拿回定金。整个过程我们的售楼顾问态度都很好,现在退还只是时间的问题。”

  李经理告诉记者,庞女士两周前填写了退房单,退房单还需要领导签字,签字前需要调查审核客户是否是因为政策变化导致违约,如果是则审核通过,这些都需要一段时间。最后她表示,预计元旦之前庞女士就可以领到两万元定金,合同上写的定金不退只是为了约束那些不遵守合同的人,因政策变化引发的情况是可以退的。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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