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盗来的赃车,却还敢冒险收购,以3200元买下市值8300元的桑塔纳轿车,本想倒手发笔财,但没逃过市北民警的追查。近期,法院判处焦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
焦某,今年26岁,做废品生意。2009年2月,焦某的小店来了两个大客户要卖一辆桑塔纳车,卖主表示等钱用,出钱就卖。砍价中,对方透露,车是偷来的所以便宜,希望能出个“合理价”尽快处理掉。焦某知道后,觉得压低价格买下再转手能捞一笔,于是以3200元的价格成交。
刚过半个月,焦某就受到市北警方的审查。在派出所里,焦某低头认错但为时已晚,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拘。据了解,涉案的桑塔纳轿车,司法鉴定为8300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应予惩处。鉴于焦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焦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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