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类财政补贴政策公布 家电下乡防"骗补"

2011-02-16 04: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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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15日讯(记者 杨美峰 崔颖) 2月15日,青岛市财政局公布了2011年本市消费类财政惠民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与去年一致,但是取消了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政策。根据规定,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自从执行以旧换新政策以来,我国其他地区出现了骗补的案例。今年我们将和其他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防止骗补情况的发生。”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规定,具有青岛市户口的农民可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按照中央规定产品最高限价,按销售价格13%的补贴。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每家农户每类产品最多可以购买两台,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时间截至2011年11月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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