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表决通过 醉酒驾车飙车定为犯罪

2011-02-26 06: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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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月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车船税法;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部长。1997年,全国人大对刑法作了全面修订。此后,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常委会又先后通过了1个决定和7个刑法修正案。本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驶入罪……一项项最新修改,使我国刑罚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刑法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走私文物罪取消死刑

    备受关注的削减死刑罪名问题终于“尘埃落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我国的死刑罪名将减至55个,减少了将近五分之一。

    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

飙车醉驾危险驾驶首次入罪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则增加了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定,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家指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

组织涉黑最低刑期提高

    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修改刑法条款,加大对涉黑犯罪的刑罚力度。现行的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后的刑法将这一刑罚期限提高到七年以上,并处没收财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刑罚期限也相应提高,由现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由现行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死缓改无期不少于25年

    刑法修正案(八)延长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同时对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刑罚期限作出了规定。

    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改为不能执行少于十三年,同时还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分析

30年来我国首次削减死刑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这是我国严格限制死刑在立法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刘明祥分析指出,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都是经过慎重选择的。

    “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要尽量减少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这种修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刘明祥说:“取消部分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影响社会治安大局。但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据介绍,现在世界上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有90多个。从目前来看,国外废除死刑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导致犯罪率上升。

危险驾驶入罪防范“马路杀手”

    近年来,飙车、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一年有所减少,但仍是不容忽视的“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是我国司法理论界、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世界各国都存在醉驾、飙车的社会问题 ,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醉酒驾车已经成为一种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的新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表示,在刑法中增加这样的条款,肯定会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本版文图均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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