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拐"引热议 代表:组织儿童乞讨应究责

2011-03-07 05: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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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应判刑

    迟夙生关注的焦点并不局限于乞讨儿童,而是将范围扩大到未成年人保护上来。“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进行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都是很轻微的处罚。”迟夙生表示,应该将其改为刑事处罚。

    据迟夙生介绍,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作出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具体处罚种类主要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而这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具体应当修改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现行刑法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处罚力度太轻了。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对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没有阻碍解救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迟夙生告诉记者,她这次建议买方和卖方同罪,一样严厉打击,买方市场杜绝了,卖方市场才能够杜绝。

    在众多提交建议和提案的委员代表中,不乏像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董事局主席常德传这样的企业老总,而且他提交建议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能给企业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如果我的员工在上班的时候还在担心自己的孩子是不是被人拐走了,那肯定工作起来不会太专心。”在谈起关于加大打击拐卖儿童力度时,常德传说。

    本版文/本报特派记者 李杨  孟琳达  高亮  娄花(本报北京3月6日电)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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