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被抓后指认作案现场。
杨某是一家公司的花生油销售员,由于家在外地,老板就把杨某安排到公司位于吴县一路的仓库里住。仓库里储藏的全是花生油,由于快过年了缺钱花,杨某便拿着公司的宣传简介到大连路农贸市场上推销花生油,隔三差五便将仓库里的油偷出去卖。杨某一共卖了61箱油,获利1.3万多元。3月9日上午,杨某被抓获归案。目前,杨某被市南警方刑拘。
3月7日,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报案,“我今天去仓库提货,发现仓库换锁了,门打不开了。撬开门进去一看,仓库里的花生油少了很多,大约4万元的花生油没了。”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王先生说他是做食用油销售生意的 ,原来有一名姓杨的员工在青岛没有地方住,便住在仓库里。但年前杨某就说要回家过年,说不干了,之后就联系不上杨某了。
民警了解到杨某平时特别爱上网,便对案发地周边的网吧进行摸排,3月9日上午,杨某再次来到一家网吧上网,等杨某上完网离开网吧后,民警随即对杨某进行跟踪,杨某走到附近一家小旅馆,走进房间倒头大睡,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经审讯,杨某对盗卖花生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某是甘肃人,今年27岁。
3月10日,记者在江苏路派出所见到了杨某。“我一共卖了61箱油,一箱四桶,5升装花生油批发价72元一桶,我卖50块钱一桶,一共1万3千多块钱,钱都用来上网、吃饭、交朋友了。”杨某说,“我本来就是销售员,就拿着公司简介到大连路农贸市场上推销油,卖给了那里的一个摊贩,年前快过年时,我手里没钱,就偷着卖油。”
杨某还交代有过盗窃前科,“2009年,我在宁夏路一家洗浴中心当主管,手头缺钱,我和一名服务员一起打开客人放衣服的柜子,偷了1800多元钱。”目前,杨某已被市南警方依法刑拘。记者 高丽 本报通讯员 王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