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00多元钱,买了双靴子,没穿几天鞋跟塌陷。修理了几次,一直没有修好,现在干脆穿不进去了。”3月13日上午,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马上就办”消费维权热线,反映在南京路的卡里丹洛鞋店买了一双女靴,穿了一个星期就出现问题 ,在与商家协商退赔事宜时,因为双方意见分歧,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助调解。
鞋后跟塌陷,越修毛病越多
3月1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这位刘女士,刘女士告诉记者:“我是过年前在南京路卡里丹洛鞋店购买的这双鞋,花了903元。穿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右脚鞋后跟就塌陷了,接着我就回去找,服务员说修理一下就没事了。修理完之后,在现场试穿了一下 ,鞋后跟又掉下去了,又接着修理了一次。回去之后感觉脚踝位置特别紧,一走路就疼,原来修理的时候他们把鞋后跟位置垫高了,所以穿鞋的时候就很不舒服。一个星期之后,鞋后跟部位硬得跟纸壳一样,连穿进去都很困难。经过这么多次的修理,我的皮鞋上全是指甲印,一双新鞋变成这个样子了还怎么穿啊?”
刘女士的鞋子经过多次修理,不仅鞋没有修好,越修反而毛病越多,这让刘女士失去了信心,她表示:“不想再修了,给我退了吧!”刘女士找到鞋店的负责人,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鞋子的生产厂家不好说话,不给退 ,所以鞋店这边就没法给退鞋子,但是可以按照折旧价退400元钱。”对于这种解决办法,刘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希望能按原价退掉。
工商调解 ,商家退还803元
3月14日上午,12315热线工作人员将刘女士的投诉分流至工商市南分局,随即又被转办至浮山工商所。在经过与刘女士的初步沟通后,工商执法人员基本了解了投诉的内容,约定14日下午3点半与刘女士一起去卡里丹洛鞋店,协商退款事宜。
在调解现场,浮山工商所执法人员首先讲明了鞋类三包的相关规定:“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鞋子买回来15天内,如果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又不愿意掉换其他产品的,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执法人员说,由于刘女士所买的鞋子已经超过15天时间,已经不在退货的范围之内,按照规定,如果顾客坚持要求退货,只能是通过折旧退款的方式处理。
面对商家折旧500元的处理办法,刘女士并不认可,工商执法人员随即与鞋店进行协商。考虑到刘女士是老顾客,为了能留住消费者的信任,经过耐心调解,卡里丹洛鞋店最终同意将鞋子折旧100元,退还刘女士803元的购鞋款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我挽回损失,真的非常感谢工商执法人员。”刘女士说。文/图 记者 李伟伟 实习生 管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