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出海不带证最高罚千元 条例将于5月实施

2011-03-29 03: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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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28日讯(记者 郑天钟 通讯员 刘海青) 非法打捞海底文物、沉船沉物可罚5万元,“无证”出海也将面临千元左右的罚款……3月27日上午,边防民警来到王哥庄街道的部分码头向渔民免费发放了《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并进行了详细讲解。据悉,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 1日正式实施。

  “以前在沿海及船舶管理方面,我们有时确实会碰到无法可依的尴尬情况。”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由山东省人大批准的《条例》将有望改变这种局面,相关的情况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就拿我们工作中最常碰到的违法情况为例,一是出海作业不带出海边防证,或压根就不办理,这就相当于你买了车不办行车证;二是不按规定编刷船名、船号,相当于汽车不装号牌;而这两种行为在新《条例》中都有明确的处罚标准,不带出海边防证处以警告或者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而不办证者的罚款数额更高,另外没刷船号,或船号模糊不清的则处以 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民警告诉记者,《条例》还对非法打捞海底文物、沉船沉物及盗采海砂的情况加大了处罚力度,按规定将对违法者处以 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并可依法扣下盗采、打捞设施。

  据悉,该《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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