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炒房
坚决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
杜本好介绍说,本市1月28日出台的青政办发〔2011〕8号文件,明确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住房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如有违反,要依法严肃查处。上述抑制投资性需求的限购政策,本市将继续严格执行。
同时,相关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信贷政策。对个人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提高到30%及以上,二套房提高至60%及以上;房贷利率方面,对首套房基本执行基准利率及以上,二套房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及以上;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继续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加强对综合性消费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以有效遏制炒房投机行为,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使房价基本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监管
税务部门紧盯定价过高项目
去年以来,本市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共对市区2006年1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和“青岛网上房地产”公示的233个商品住宅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48个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46个项目按规定迅速整改完毕,对2个无证预售的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
杜本好表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今年将建立商品房项目预售计划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提前一定时间提报项目预售计划,把握好市场供应的总量、时序和速度;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通过采取群众举报、现场巡查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实时监测等措施,持续加大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预订、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形式变相预售、未批先售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发挥预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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