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严刑逼供,民警“打死”嫌疑人
在展板中 ,记者看到,还有本市一起公安民警严刑逼供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件。市北公安分局原辽源路派出所民警王某、刘某、王某某在审问涉嫌卖淫的李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期间,为了逼迫两人交代组织、容留卖淫者,对李某使用暴力 、轮番用警棍抽打,致使李某皮下大量淤血,心力衰竭而休克,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2003年7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刘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
收开发商200万买居民选票
在山东展区,记者看到了本市的一起“村官”贿选案件。这是本市首起因为贿选而被判刑的案例。案发前,于长松是崂山区中韩街道北村社区居委会主任。而这个职位取得的背后,有一条肮脏的利益链条。于长松一方面收取开发商礼金,一方面花巨资购买礼品贿赂选民。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月22日晚,北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预选前,于长松等人向选民各发放2000元现金。最终,于长松如愿当选。此次贿选共向社区居民发放现金260余万元。
于长松为成功当选崂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在投票选举前,向社区居民发放价值87万余元的礼品购买选票,并唆使北村选举工作人员由某等人在收取选票的过程中伪造选票。2007年11月,于长松如愿当选崂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案件审理过程中 ,还牵出了贿选背后的“资金支持者”,于长松贿选的支出由其背后的开发商“报销”。自2005年夏天至2007年9月份,于长松在担任北村居委会主任、联合办公室北村改造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北村村庄综合开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村改造项目)招投标、北村村庄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推荐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开发商等单位所送人民币共计320万元。而在于长松竞选居委会主任之前,他就已经向某开发商打了200万元的借条,承诺如果成功当选,将保证开发商在改造项目中中标。
记者了解到,2009年3月,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受贿罪判处于长松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30万元。
文/记者 高丽 本报通讯员 王海声 白树文 图/本报记者 何毅
■省内案例
为国少征税为己多敛财
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副所长张华德,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征收房产契税业务时,为徇私情,先后10次利用套开税票的方法少征10家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税款82万余元;滥用职权,先后25次擅自决定少征25家单位或个人应征税款105万余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人名、套开税票、收入不记账等手段,先后27次贪污27家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国家税款103万余元。2006年9月,法院以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判处张华德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循私舞弊泄考题教育局长狱中走
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商金友,为使他人顺利通过教师公开招考,徇私舞弊,滥用手中权力,将教师公开招考的题目泄露给他人,严重损害了公开招考的公平、公正性,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商金友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0余万元,受贿9万元,挪用公款160万元。2009年12月,法院依法判处商金友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记者看到,展板上贴出了商金友在狱中写下的忏悔书《悔恨的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忏悔。
监管失职惹祸患生命之河被污染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主任科员周玮、工作人员李洪波,在对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查中严重不负责任,在发现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生产线以及连接的污水池后,未依法采取责令停产等环境监管行政措施。后该公司违法排放生产阿散酸产生的高浓度含砷废水,致使南涑河、老涑河、五里河等流域生态环境、公共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危害,造成财产损失3700余万元。同时,该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2009年11月,法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分别判处周玮有期徒刑十年半,判处李洪波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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