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涛
深圳“海上皇宫”被强拆已进入第二天,4月9日晚,“海上皇宫”主人、深圳时尚集团董事长郭奎章向记者透露 ,他们早在一周前就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 ,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行政违法,并索赔100万元。郭奎章透露 ,在强拆开始后,“海上皇宫”方或将索赔金额加至其资产评估的价值为准。“具体的评估结果还没出来,约为一亿元人民币。”记者就“诉讼”之说向深圳市中院核实,但暂未得到回应。(4月10日《新快报》)
曾经的违法者,现在居然要作为受害者将当地政府部门告上法庭,难怪龙岗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听到该消息后很惊讶。如果这一消息被坐实,可想而知 ,“海上皇宫 ”事件将变得更加复杂 ,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而深圳相关政府部门将受到法律与舆论监督的两面夹击。
海域是公共资源,“海上皇宫”违法占用海域资源,本来就是违法者,为何今天却站上了法律的高地,让执法者反而成为违法者?这恰恰是执法者不严格遵守法律,视法律为儿戏,朝令夕改,自食苦果。看看“海上皇宫 ”起诉的理由,也并非没有道理。其一,他们称,他们不反对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收回相关批复,但收回批复到“海上皇宫 ”强拆期间却没有给予公司任何申辩的权利,这让他们感到无助和无奈。另外,他们还称,他们已经于2010年12月25日按程序取得由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下发的《养殖登记证》,然而两个月后,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却将《养殖登记证》收回,并通知要强行拆除。
“海上皇宫 ”开始违法修建时,政府部门不作为,后来在民意推动下执法,但是,内心并不遵从民意,执法过程中擅自作出承诺,让违法建筑合法化。之后,在民意追问下,又不惜撕毁协议,违反法律,损害当事人利益,导致最后以执法者的身份站上被告席。
由此可见,“ 海上皇宫 ”正是相关政府部门不遵守法律,无视民意,最终被违法者反客为主的典型案例。然而 ,这种现象却不是个孤例,许多地方政府也经常干如此蠢事 。它提醒我们,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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