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表—— 主管的孩子过满月送600元红包还嫌少 东部有家合资大型购物商场,我一直在柜台销售电子产品。我的老板,也就是供货商,与柜长在外面的交易我无从得知,但是我在商场里面的待遇,直接反映了我们供货商与柜长的关系。
比方说,圣诞节营业至凌晨的加班,往往是由柜长或者是主管安排的,安排加班的常常是主管不得宠的厂代,所谓不得宠,就是主管在生日、孩子满月时,送礼不及时,或是送的比较单薄的人。我就曾经代替我们供货商去给主管送过礼,那是他的孩子满月,我将装有600元的红包交到主管手里,主管一试厚度,直接扔抽屉里,连个笑脸都没有。事后我得知,我们相邻柜台,也就是别的供应商,送礼起步至少是2000元。
还有就是管理,每个月都有管理费,每个月都要收100元到几百元不等。商场管理员工我们无可厚非,但动辄50元、100元的罚款,就有些接受不了,而厂家送礼不及时的,就隔三差五地罚款。罚款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比方说站姿不正、打哈欠手捂不及时等。而主管曾这样回复我罚款的原因:“你们厂家不是有钱吗,让你们厂家给报销啊,谁让他不会做人!”销售代表 张小(化名)
■网友 建议报社推动成立商会 4月11日,本报开通的微博(
http://t.bandao.cn/)和QQ群(群号:100283759)也热闹非凡,众多网友特别是代理商加入QQ群并在微博上发言,表达自己在平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网友“烦恼即菩提”说,经销商在商界是最可怜的一群人,上受厂家制约下受商家欺凌,痛啊。商家现在拿经销商当什么了?手握屠刀任意宰割!
网友“会飞蜗牛”说,商场许多位置都是要签保底销售的,根本不用单独交租赁费,我们去年未完成保底就被扣了接近50万元。
网友“淘宝恋上我”说,青岛的代理商也曾经有过联合的时候,当初易初莲花来青岛开业之前,青岛的代理商就曾经一起跟他们谈过,得到了很多很实际的优惠。但是后来这个联合没有坚持下去。
网友“比一比更好”说,代理商要想成立商会,仅仅靠代理商自身的能量是远远不行的。报社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应该让法律界、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加入,在报社的推动下,尽快建立联盟。
■维权 大家都来评评理 如果您在与零售商打交道的过程中遇到了委屈,如果您曾经或者正在遭遇着您认为不公平的待遇,请您通过电话80889378、80889375与我们联系,也可以把您的遭遇发送到电子邮箱200883682@QQ.com、lh1985413@163.com,还可以加入群号QQ100283759或者登录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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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娄花 杨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