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被挖庄稼遭破坏 镇党委回应:两家闹纠纷

2011-04-19 09: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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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陈疃镇东陈疃村的村民。我们村的张某,在未经过村委会和户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我父亲承包的地里强挖田地,取土卖钱,并毁坏庄稼 。承包地中被下挖十多米 ,致使这块承包地不能再种植庄稼 ,纠纷发生后,村委进行了调解,但张某拒不接受。”4月15日上午,陈疃镇东陈疃村许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87111反映,自己父亲许某的承包地被同村的张某给下挖了十多米 ,并且把土给卖了 ,现在承包地已经无法再种庄稼 。

  4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陈疃镇东陈疃村。据许先生的母亲王某介绍,这块承包地被张某破坏的面积,村里之前给丈量过,并给开具了证明。记者看到 ,证明是去年10月21日开具的,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证明内容为“东陈疃张某未经过村委和户主本人同意,私自将户主许某的承包地挖掘破坏,面积为东西长20.5米 ,南北宽 7.3米 ,面积为0.224亩。其中地瓜地长15米 ,宽7.3米,面积0.164亩。损坏地瓜数量不详,其余为闲地,面积长5.5米 ,宽7.3米 ,面积0.06亩,情况属实。”

  记者随后来到陈疃镇党委,党委副书记厉宗华介绍 ,承包给许某的土地其实是0.1亩地,多出来的都是他自己在周围开垦的。厉宗华介绍,张某并不是任意破坏许某的承包地,之前许某和张某达成了承包地转让协议,把这一分地转让给张某,张某一次性支付给许某300元钱,并且张某已经将钱给了许某。后来,许某看到张某要在这块地上搞建设,又感觉300元转让费太低,要6000元。由于许某只要钱不肯拿地换,并且开出的价格太高,所以张某就把建设停了 ,自己外出打工去了。现在,张某地也不要了,建设也不搞了 ,给许某的300元土地转让费也不再要了,并且这300元钱许某买土来填平土地也完全够了。

  文/图  记者 庄会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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